中文简体 | 中文繁体 | English
 

        美国仲裁协会(American  Arbitration Association ,AAA,下称协会)是世界上****的冲突处理和争议解决机构.。成立于1926年的美国仲裁协会总部设在纽约市,在美国有34家办公室,还有2家国际中心分别在纽约和都柏林。从申请到结案,包括帮助指定调解员和仲裁员,审理,传递文件,安排会议信息等,美国仲裁协会全程处理仲裁案件。只要当事人对将争议提交至美国仲裁协会达成合意,即使没有仲裁或者调解条款,当事人也可将争议提交至美国仲裁协会。美国仲裁协会也为临时仲裁提供行政支持,即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担任仲裁员的委任机构。 

争议方可通过网络在美国仲裁协会的专用且便捷的在线系统——AAA Web File SM提交其案件。当事人也可通过美国仲裁协会在美国范围内设立的办公室提交案件。美国仲裁协会拥有大约8000名调解员和仲裁员的独立专家队伍来审理案件。他们的行为由协会商业争议仲裁员道德规范守则和标准调解员行为规范指导,他们可能是律师也可能不是律师。美国仲裁协会的仲裁员或者调解员的专业知识涉及的范围广泛——他们至少在各自领域拥有至少10年的专业知识,例如建设、就业、医疗、房地产、技术等许多其他领域。 

美国仲裁协会制定了商业争议仲裁员道德规范守则,于200431生效。200598协会采用了标准调解员行为规范。协会还制定了道德原则声明,声明里称,协会管理案件但不决定案件实质问题,仲裁员决定案件,协会工作人员不写裁决而且不审查裁决的推理,协会只审查裁决的程序格式问题。美国仲裁协会提供一系列指南,如商业仲裁员指南,建筑合同ADR条款起草指南,早期纠纷解决选择权指南,商人调解仲裁指南,大型复杂案件处理指南,商业仲裁员道德守则,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起草争议解决条款实用指南,全球服务手册,解决商业财务争议实用指南,解决就业争议实用指南,解决职业会计和相关服务争议指南,建筑产业纠纷避免和解决指南等等。

       美国仲裁协会制定了商业仲裁规则和调解程序(包括大型、复杂商业争议程序)2005915修改并生效;在线仲裁的补充规则,200171生效;建筑产业仲裁规则和调解程序(包括大型,复杂建筑争议程序);遗嘱和信托仲裁规则;财务计划商业调解规则;微型审理程序;证券仲裁补充规则;无线电产业仲裁规则;房地产产业仲裁规则;职业会计和相关服务争议解决规则;专利仲裁规则;消费者相关争议补充规则;域名争议补充规则。

美国仲裁协会协会总部在纽约并且在美国主要城市拥有办公室。为方便当事人,审理地点可以不限于协会办公室。协会制定了标准仲裁条款。在可能要求紧急暂时救济(emergency interim relief)的商业交易中,当事人希望在条款中增加下列语言:当事人同意协会紧急保护措施(emergency measure of protection)选择性规则将适用于仲裁程序中。

根据美国仲裁规则的规定,仲裁费用会包括以下几项: 

仲裁庭报酬 

仲裁庭报酬将根据仲裁庭各成员对该仲裁案件所支出的工作时间来计算,同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合理的费率按照小时计费(见仲裁规则第32条)。 

美国仲裁协会的费用和支出/行政费用 

在提出请求、反请求或补充请求时,提起请求的当事人应支付初步受理费的全额费用。对将进入首次开庭审理阶段的所有案件都将收取案件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首次开庭审理日期确定时提前交付;如果结案时开庭审理仍未进行,则此服务费将予以退款。

根据 2010 1 1 日生效的美国仲裁规则之标准费用表,初步受理费应由申请人/被申请人在提出请求/反请求时全额支付。该费用最低为 775 美元(争议金额在 10,000 美元以下),最高为 12,800 美元的基本费用加上争议金额超过 10,000,000 美元的部分的 0.01%(争议金额在 10,000,000 美元以上)。 

案件服务费应在首次开庭审理日期确定时提前交付。该费用最低为 200 美元(争议金额在10,000 美元以下),最高为 6,000 美元(争议金额在 10,000,000 美元以上)。 

 


新闻及公告
联系我们

 

如您需要法律服务或希望进行业务咨询,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直接与我们联系: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无国界269号无国界商务中心26号楼9层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赵浚锡 律师
      (Grandall Law Firm)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无国界269号无国界商务中心26号楼9层
手机: (+86)18982170437/(+86)13881816953
742042577@qq.com  (国内),zjunxi@gmail.com(国外)
免责声明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3-2011 China West Lawyer  www.cwlawyer.com,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6024258]号
邮编: 电话:    站长统计